周二 农历癸卯年二月廿三

我校被授予“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荣誉称号

发布作者: 潍坊中学 发布时间:2015-09-02 00:00 浏览次数: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通报》(鲁政字〔2015103号),我校被评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据悉,我校是潍坊市唯一一所获此殊荣的高中。

自承办新疆班以来,我校以人文教育为依托,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为实现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目标做出了较大贡献。

我校将再接再厉,继续发挥表率作用,为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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