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教学部:
为弘扬爱岗敬业、立德树人、严谨笃学、无私奉献的教师典型,切实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根据潍坊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寻找学生最敬佩的好教师”活动的通知》,学校决定在全校开展“寻找学生最敬佩的好教师”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安排
(一)各处室、教学部要组织动员师生员工,积极开展征文、演讲等活动,广泛征集、宣传身边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4月10日前,各教学部按照推选条件和名额分配,选出“学生最敬佩的好教师”上报教学处,作为学校“学生最敬佩的好教师”进行宣传推荐。4月底,学校从各教学部上报的“学生最敬佩的好教师”中推出1名上报市教育局进行宣传推介。
(二)学校将在学校网站、校报、宣传栏等等推出“寻找学生最敬佩的好教师”活动专题页面,展示学校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
二、有关要求
(一)各教学部要将此项活动作为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抓手,广泛动员,周密设计。围绕活动内容,面向全体师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做好宣传和组织工作,调动广大师生的参与积极性,确保活动覆盖面和影响力。
(二)上报材料包括人物事迹介绍及照片,事迹介绍控制在2000字以内,照片以反映教书育人事迹图片为宜。电子稿件以教学部为单位汇总后报电子邮箱:wflbsh@163.com。
潍坊中学
2013.3.25
附件1:潍坊中学 “学生最敬佩的好老师”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践行“三个代表”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战略思想,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
2.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热爱学生,为人师表,导师工作认真扎实,师德事迹突出、感人,在全校师生和教师同行中有较高的声誉。
3.锐意改革,勇于创新,严谨治学,刻苦钻研业务,努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在学校教育中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4.团结协作,发扬奉献精神;乐于助人,勇挑重担,有较强的团队意识和协作精神;维护学校各项荣誉,为和谐校园的建设贡献力量。
5.依法执教,廉洁从教,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具有高尚的人格魅力,学生满意度高、师德考核为优秀。
附2:名额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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