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二
农历癸卯年二月廿三
我校高三教学部副主任王晓燕被评为潍坊市第七届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十佳标兵,参加了命名表彰大会。
本次命名表彰大会上,中共潍坊市委宣传部、市总工会、市文明办、市经信委研究决定,授予潍坊市奎文区出租汽车服务公司“和谐车队”等10个单位“潍坊市第七届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十佳集体”称号,授予孔德杰等10人“潍坊市第七届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十佳标兵”称号,授予潍坊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等31个单位“潍坊市第七届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先进集体”称号,授予解青霞(女)等30人“潍坊市第七届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先进个人”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