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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中学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作者: 潍坊中学 发布时间:2011-05-24 00:00 浏览次数:
: 32pt; mso-char-indent-count: 2.0">为全面推进党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扩大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保障党员权利,密切党群关系,推进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建立民主、开放的党建新机制,促进学校事业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和《中共潍坊市委关于印发〈全市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潍发〔2011〕9号)、《关于印发〈市直教育系统推行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潍教发〔2011〕17号)及有关会议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眼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增强党的生机活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深入推进党内民主建设,不断提高党委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基本原则:

1.坚持全面真实、务求实效的原则。公开的内容应当真实、可信、及时,公开的结果应当客观、公正。科学把握党务公开的特点,增强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将方便群众知情参与和有利于对党员干部进行约束监督相结合,实事求是,注重效果,以党员、群众、社会满意为标准。

2.坚持科学规范、突出重点的原则。依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实施公开,突出热点问题公开,不回避矛盾、不避重就轻、不避实就虚,公开的内容、形式和程序科学规范。

3.坚持积极稳妥、适当公开的原则。积极探索党务公开的新方法,新途径,着重研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到规范操作、有序推进。正确处理好党务公开与保守党内秘密的关系。

4.坚持党务、校务公开相互促进的原则。党务公开与党建工作目标相结合,以党务公开为龙头,带动和贯彻校务公开,形成相互促进、协调运转的“大公开”工作格局。

二、党务公开的内容

1.领导班子建设情况。领导班子职责分工、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执行民主集中制、召开民主生活会、年度考核评价等情况。

2.党的思想建设情况。本级党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理论学习计划及落实、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及落实、群众性创建、评比、表彰、奖励等情况。

3.党的组织建设情况。本级党组织的设置、主要职责、机构调整、换届选举,党员发展、民主评议、创先争优,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党员干部考核评议、培训学习情况以及后备干部工作等情况。

4.党的作风建设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干部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和重大事项报告、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处理违纪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等情况。

5.党的制度建设情况。本级党组织议事规则和民主决策制度、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干部人事制度、党务公开制度、统战工作制度、党内有关办事程序和工作制度等落实情况。

6.干部选拔和管理情况。干部选拔任用、竞争上岗、轮岗交流、考核奖惩,干部监督制度及执行等情况。

7.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对党员、群众意见建议的听取、采纳和反馈,帮助党员、群众解决工作生活实际困难,接待来信来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办理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等情况。

8.其它应当公开的事项。主要是根据实际需要或者党员、群众认为有必要公开又不涉及党内秘密的党内事务。

三、党务公开的形式、程序和时限

1.党务公开的形式

根据不同内容确定公开形式和范围,体现简便直观、灵活多样,便于群众参与。适宜党内公开的,主要通过党内会议、文件、简报等方式进行公开。适宜对全校、对社会公开的,利用党务公开栏、校园网、新闻媒体等形式进行公开。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及时公布党内信息,畅通党内信息上下互通渠道。开展党内事务问询和党员定期评议等活动。对党内重大决策、干部任免和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等党内事务采取适当方式进行公开。

2.党务公开的程序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按照提出、审核、公开和反馈等程序办理,力求规范、有序、到位。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期限等必须经过审核,重要事项由党委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必要时报请局党委审核把关。党委、各党支部设立意见箱、公开电话、电子信箱和发放意见征集表,认真收集党员对党务公开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作出处理或整改,并将结果向党员反馈。

公开的项目、范围、形式由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领导小组审核,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公开的内容由职能科室提供,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领导小组批准。

    3.党务公开的时限

    公开的时间要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做到定期公开与不定期公开相结合、长期公开与阶段性公开相结合。有关规定制度要长期公开;常规性工作要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要逐步公开;临时性工作要随时公开。对于重大或复杂的问题,应根据公开后的反馈意见进一步完善,必要时再次进行公开。

四、党务公开的实施步骤

按照市直教育系统党务公开工作安排,具体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学习动员阶段(3月下旬)。成立学校党委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建立党务公开新闻发言人制度;研究制定推行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组织召开党务公开工作动员会,学习传达全国、全省、全市基层党务公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统一思想,明确任务。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1日~6月30日)。(1)根据工作需要,添置完善必要的硬件设施,设置党务公开栏、党务公开意见箱、党务公开网站等,公布党务公开电话,聘请党务公开监督员。(2)编制公开目录,根据学校实际编制党务公开目录,经领导小组审核后报局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3)制定公开制度。按照实施公开要求制定相应的党务公开制度。(4)实施党务公开。按照公开目录,以不同形式进行公开。

(三)分析自查阶段(7月1日~7月31日)。根据党务公开的有关要求开展自查活动,在局党委党务公开领导小组普遍检查验收的基础上,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形成自查报告。

(四)整改提高阶段(8月1日~12月31日)。(1)制定整改方案。针对检查出的突出问题以及群众对党务公开反映比较集中的意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提出整改目标及应达到的初步效果。(2)提高整改。完善各项制度,建立健全党务公开工作长效机制,逐步使党务公开工作程序化、规范化和制度化。(3)总结表彰。认真总结党务公开工作,形成总结报告。对党务公开工作突出的支部、个人进行通报表彰,以点带面,推动全局。

五、工作要求

党务公开是新形势下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创先争优工作、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和执政能力建设的有益探索,对于拓宽党内民主渠道,发展党内民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充分认识党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党务公开工作是一项新的探索和实践,在工作中要善于总结,不断完善,积极拓宽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规范公开程序,不断提升党务公开工作的水平和标准。

六、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党务公开工作,成立学校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党务公开工作办公室,统一组织党务公开工作。成员如下:

组  长:王  伟  党委书记

副组长:崔静波  党委委员 纪委书记

岳廷玉  党委委员

         孟令森  党委委员

         程  亮  党委委员

         马进义  党委委员

成  员:王壮明  教学处主任

        刘炳胜  德育处主任

张金山  科研处主任

王晓征  校友联谊处主任

徐作庆  办公室副主任

桑明国  后勤处副主任

郭  佳  工会副主席

张建才  组织人事科科长

韩启君  高二教学部主任

解孟林  高三教学部主任

邱广祥  新疆教学部主任

李玉祥  高一教学部主任助理

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在组织人事科下设办公室,由程亮兼任办公室主任,徐作庆、张建才兼任副主任,亓国卫兼任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

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及时传达上级关于党务公开工作的有关精神,并认真组织贯彻落实;制定完善党务公开实施意见及各项制度,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安排部署党务公开各项工作;正确把握有关党务公开工作的政策,严格审查公开内容;定期检查党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督促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及时总结党务公开工作经验。

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按照领导小组的指示和要求,具体负责党务公开的组织实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等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党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加强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各成员之间的协调,就党务公开工作的重大事项和存在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为领导小组正确决策提供服务;认真总结党务公开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并运用简报、新闻媒体等多种渠道及时进行宣传。

 

 

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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