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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中学2011年高中招生综合素质等级认定标准及等级查询

发布作者: 潍坊中学 发布时间:2011-05-15 00:0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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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教育局《2011年潍坊市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方案》(潍教字[2011]22)和《关于进一步深化和完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的通知》(潍教字[2010]5)文件精神,结合报考我校考生的实际情况,制定此标准。

一、认定标准

(一)A等认定标准

1.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优秀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认定综合素质等级为A

1)初中阶段获得过区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团员”者;

2)初中阶段获得校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团员”累计达4次(含4次)以上者;

3)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电脑制作与机器人大赛,科技创新大赛,青少年信息学初中组奥林匹克竞赛,获市级三等奖(含三等奖)以上奖项;

4)学校学生会主席及副主席;校报、校刊及校园社团刊物的主编、副主编;

5)学生个人在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学术团体编印的正规书刊发表文章者,学生在全国公开出版的报刊和书籍上发表文学、艺术作品者;

6)参加区教育行政部门和电视台组织的文艺汇演、演讲比赛、影展、书画展、征文、体育等比赛,获区级一等奖以上奖项。

2.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良好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认定综合素质等级为A

1)初中阶段获得校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团员”累计达6次(含6次)以上者;

2)参加我校特殊才能展示获得等级为A者。

(二)B等认定标准

1.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优秀但达不到A等标准要求,认定综合素质等级为B;

2.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良好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认定综合素质等级为B:

1)初中阶段获得校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团员”累计达到2次(含2次)以上者;

2)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电脑制作与机器人大赛,科技创新大赛,青少年信息学初中组奥林匹克竞赛,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和社区服务、公益劳动、艺术节、科技节、体育节、 “五个一”工程等活动中获区级(含区级)以上奖励者;

3)学校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各部部长、副部长及学生社团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校报、校刊及校园社团刊物的主编、副主编、编委;学校电视台主要负责人;

4)学生个人在校报校刊或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术团体编印的正规书刊发表文章者,学生在公开出版的报刊和书籍上发表文学、艺术作品者;

5)参加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和电视台组织的文艺汇演、演讲比赛、影展、书画展、征文等比赛,获区级三等奖以上奖项。

(三)C等认定标准

初中学校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良好或合格,虽有标志性成

果但达不到B等标准要求者,认定综合素质等级为C

(四)D等认定标准

初中学校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良好或合格,且无标志性成果者,认定综合素质等级为D

(五)E等认定标准

有违法、严重违纪行为,且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为不合格的学生,认定综合素质等级为E

二、公示时间

515-19日,考生可登陆潍坊中学网站(网址http://www.wfzx.cn)查询我校对考生的综合素质等级认定结果。如有疑问,请于518-19日(工作时间:上午8:0011:00,下午14:3017:00)携带学业水平考试准考证到我校查询,过期不再办理。

 

咨询电话:2604106   8211297

                                 

          潍坊中学

                      201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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