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二 农历癸卯年二月廿三

市文明委“做文明使者当创城先锋”倡议书

发布作者: 潍坊中学 发布时间:2011-05-11 00:00 浏览次数:
le="FONT-SIZE: 13px; FONT-FAMILY: 宋体">全市各单位、广大市民朋友: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市委市政府做出的科学决策,得民心、顺民意、利民生。当前,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上下迅速掀起了创城的热潮。塑造文明的交通秩序,营造优良的城市环境和公共秩序,提升市民文明素质,提升社区文明程度,提升行业服务水平,既是创建文明城市的重要内容,也是打造我们美好家园的必然选择。值此创城的关键时刻,我谨代表潍坊市各级文明单位和百名文明市民向全市各单位和广大市民朋友发出倡议:

  一、从我做起,争当创城的排头兵。城市是我家,建设靠大家。创建文明城市,需要各单位和广大市民朋友的热情参与。我们要进一步增强主人翁意识和责任意识,从我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从一言一行做起,主动践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自觉遵守《潍坊市文明市民公约》,努力倡导爱岗敬业、诚实守信、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职业道德,大力弘扬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的家庭美德,说文明话,做文明事,争做文明的表率。

  二、自觉奉献,争当创城的志愿者。时代呼唤文明,志愿引领新风。志愿服务既是文明城市考核的重要指标,也是创建文明城市的一支重要力量。我们要立足岗位特点,根据群众的需要和创城的实际,积极成立不同类别的专项志愿者队伍,广泛开展公共秩序维护、文明劝导、卫生清洁、扶贫帮困等志愿服务活动。我们要踊跃加入志愿者的行列,积极参与创城工作,投身各个领域的志愿服务,让志愿者旗帜飘扬在城市的每一个角落,让鸢都大地时时处处涌动着志愿者真诚的微笑和无私的奉献。

  三、勇担责任,争当创城的监督员。每个单位都是城市的一个“窗口”,每名市民都是城市的一张“名片”。文明城市是所有单位、全体市民的集体风采。我们在努力提升文明素质、争创文明单位、争做文明市民的同时,对身边发生的乱扔垃圾、随地吐痰、大声喧哗、不排队候车等不文明现象和行为,要勇敢站出来,进行劝说,坚决同不文明言行做斗争,努力革除有悖公德、有损形象的不文明现象,形成知荣辱、树新风、促和谐的社会新风尚,为创建文明城市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全市各单位、广大市民朋友,创建文明城市,营造美好家园是我们每个单位、每个市民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让我们迅速行动起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积极投身到创建文明城市的热潮中,识大体,顾大局,讲责任,求奉献,以文明之行,兴文明之风,为创建文明城市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潍坊市各级文明单位   
潍坊市百名文明市民   
二O—O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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