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二 农历癸卯年二月廿三

创建文明城市:我知晓 我参与 我奉献

发布作者: 潍坊中学 发布时间:2010-08-02 00:0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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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体师生的一封信

亲爱的老师们、同学们:

今年7月下旬至8月下旬,中央文明委将对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进行测评,这是对近年来我市文明创建工作的一次大总结,是对潍坊文明程度的一次大检阅。把潍坊创建成国家文明城市,是关系到全市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潍坊长远发展的一件大事,是全市人民群众的共同愿望,它对于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优化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增强我市的综合竞争力、促进经济协调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为此,学校向全校广大师生发出倡议:

一、增强责任感,做文明风尚的传播者。积极献计献策,踊跃参加各种创建活动,热心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引领树立知荣明耻、健康向上的社会风尚。利用各种场合、各种方式、各种途径,大力宣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意义,宣传创城给城市环境、市民生活带来的变化,使创建活动和文明意识深入人心,形成人人了解创城,人人支持创城,人人参与创城,为创城争做贡献的良好局面。

二、当好示范员,做文明行为的实践者。创建国家文明城市需要全体师生的大力支持和热情参与,我们要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做到身体力行。从日常生活小事入手,养成良好的文明习惯,争当文明市民、文明学生。积极参加创建文明城市的各种活动,争当创建活动的先锋,用实际行动支持我市创建文明城市。人人做到:一、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二、不说粗话脏话;三、爱护公共设施,不损坏公物;四、不在禁烟的公共场所吸烟;五、遵守交通规则,不闯红灯,不翻越栏杆、乱穿马路;六、在公交车上请主动为老、弱、病、残、孕和怀抱婴儿者让座;七、自觉维护公共秩序,排队候车、购物等;八、礼貌待人,与人为善,耐心热情回答陌生人的询问;九、不攀折花草树木、践踏草坪;十、着装整洁,举止文明,不袒胸露背,不打架斗殴。

 创文明城、做文明人,我们义不容辞。每一份努力,都会让我们的城市离文明更近一步;每一份辛劳,都会为我们的城市增色争辉;每一份热情,都会激发更多人的文明意识和创建责任。让我们携手并肩,以满腔的热情和踏实的行动,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构建和谐社会争光添彩,让我们的家园开遍文明之花,结出幸福之果! 

             潍坊中学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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