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部,各班主任:
现就我校2018至2019学年普通高中政府助学金工作,通知如下:
一、坚持原则
要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规定的程序,认真组织开展评审工作,确保政府助学金真正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严禁弄虚作假,各班主任为第一责任人。
二、政府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一)资助对象:我校正式注册学籍的在校生(在潍坊中学没有学籍的不能申请国家助学金)
(二)资助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优先认定:
1.建档立卡的家庭学生(经扶贫办认证的);
2.低保家庭的学生(经民政局认证的);
3.孤残学生;
4.单亲家庭、父母患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者;
5.父母双方或一方有残疾,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
6.学生家庭直系成员患有重大疾病或本人突遭不幸(如家庭遭遇自然灾害,学生本人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超越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的;
7.有其他特别困难情形者。
三、申请办法和程序
(一)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1.《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一式两份。
2.《潍坊市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认定表》(附件2)一份。
3.村委及街办的贫困证明。要求有村委章和街办民政所章。(前期已经申请潍坊市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的同学只提供两张申请表,并且必须定为最高受助档。)
4.户口本复印件1份:要求将首页、索引页、学生页复印在一张A4纸。
5.学生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两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不符合要求???将无法办理助学卡。(2017年秋???已经办理过邮政储蓄银行资助卡的同学把卡号认真地写在申请表的右上角,有丢失的请自行去银行补卡,提供新卡号。)
(二)各班成立由班主任,授课教师和学生组成的5人评议小组,就本班提交的《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认真评议,确定资助学生名单和资助标准,教学部审核无异议后填写好《评议认定记录及附件》(附件3),教学部评议后各班级把受助学生进行班级公示(见附件4)。
11月13日以教学部为单位上交纸质材料到德育处,以教学部为单位发送两个电子表至huanarzhou@163.com 。两个电子表从学校网站上下载(潍坊中学网站——德育阵地——阳光助学),过期不再受理。
填写电子表时请注意:电子表格(附件5: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信息汇总表和附件6:潍坊市助学金汇总表)中所填写的数据必须保证准确无误!
特别说明:
1.所有申请助学金的学生必须提供二代身份证复印件(不含临时身份证)。
2.《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和《潍坊市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认定表》中的各项信息必须填写。
3.各教学部的一定要让三个档次受助学生的人数达到平衡,即申请人数除以3,余数为1的定为二档,余数为2的定为一档和三档。
潍坊中学德育处
2018年10月30日
附件1: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附件2:潍坊市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认定表
附件3:评议认定记录
附件4:班级公示表
附件5: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信息汇总表
附件6:潍坊市助学金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