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家长,亲爱的同学们:
你们好!
为了更好的使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现把国家对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两项资助政策(减免学费政策和政府助学金政策)介绍如下,请有意向申请的学生按要求提前准备好各项材料,并办好身份证,学校将统一组织评审。
一、学费减免政策
具有潍坊市常住户口的下列四类学生可享受学费减免政策。
1.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须有县市区民政部门的证明)
2.农村低保家庭学生(须有民政局或者街办民政部门证明)
3.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须持民政部门颁发的儿童福利证)
4.残疾学生(须持民政部门颁发的残疾证)
以上四类学生开学后上交证明材料,学校统一组织评定。符合政策的2018级新生在学期末返还800元学费。2017级和2016级符合条件的困难学生不需要缴纳学费。
二、普通高中政府助学金
(一)政府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资助对象:我校正式注册学籍的在校生,每年的受助学生比例占在校人数的10%。
2.资助条件: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勤奋学习,积极上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即可认定,并且要给予最高资助标准:
(1)农村在扶贫部门建档立卡的学生,须有民政部门的相关证明;
(2)孤儿,须具有儿童福利证;
(3)农村低保家庭学生(须有民政局或者街办民政部门证明);
(4)残疾学生,须具有残疾人证;
(5)革命烈士子女或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且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
(6)单亲家庭、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丧失劳动能力,且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者;
(7)父母双方或一方有残疾,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
(8)学生家庭直系成员患有重大疾病或本人突遭不幸(如家庭遭遇自然灾害,学生本人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超过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的;
(9)有其他特别困难情形者。
(二)资助标准:平均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分为三档,1档1500元,2档2000元,3档2500元,分两次发放(一学期一次)。
(三)申请办法:
1.填写申请表(各班级将统一组织填写)。
2.困难证明(从下列条件中选择一种材料提报)
(1)在扶贫部门建档立卡的学生,提供建档立卡证明。
(2)农村低保家庭学生(须有民政局或者街办民政部门证明)。
(3)孤儿,须提供儿童福利证复印件。
(4)残疾学生,须提供残疾人证复印件。
(5)无以上证明的,需提供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困难证明由父母工作单位、居委会、村委会等政府机构开具并加盖公章。
(四)身份证明
所有申请助学金的学生必须提供个人的二代身份证。特别说明:有意向申请助学金的同学请抓紧办理(加急),以免影响助学金发放!
请认真填写《潍坊中学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
潍坊中学
2018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