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班主任:
为准确掌握我校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做好符合免学杂费条件学生的资格认定工作,进一步完善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实行持续关注、精准救助,确保党和国家各项资助政策和社会资助项目能够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现就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核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具有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生。
二、相关条件:
本次核查对象包括以下四类学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低保家庭学生(包括本学年申请助学券的所有人员)、农村特困供养学生。其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2016年4月15日以后以精准识别进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的未脱贫贫困户。符合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条件的学生可到乡镇(或街办)扶贫部门出具证明(模板见附件1)。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出具《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复印件。符合低保家庭条件的学生可到乡镇(或街办)民政部门出具证明(模板见附件2)。农村特困供养学生可参照低保家庭学生出具证明即可。
符合条件的学生要向提交《潍坊市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申请表》(附件3),同时递交相应证明。
三、报送要求:
《潍坊市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请各教学部于10月9日前由各教学部统一保送到德育处205室。
联系人:周华 ,联系电话:8536209 。
附件1:建档立卡贫困学生证明(模板)
附件2:低保证明(模板)
附件3:潍坊市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申请表
说明:附件1、附件2、附件3请从“潍坊中学网站——德育阵地——阳光助学”自行下载。
2016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