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二
农历癸卯年二月廿三
各教学部、班主任:
为做好我市对城乡低保等困难家庭及孤残学生实施高中免费教育,为使我校的孤残低保学生受益,享受高中教育助学券的政策,现对在校生中的低保孤残学生进行摸底。受助对象要求必须具有潍坊市常住户口,低保家庭学生须持有民政部门发放的“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并附有近期发放的领取记录),孤儿须持有民政部门发放的“儿童福利证”,残疾学生须持有残联发放的“残疾人证”。
请各班主任把本班的摸底情况和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收齐后,填写好《潍坊市普通高中低保孤残学生统计表》,以教学部为单位统一交到德育处。截止日期2月27日上午下班前,过期不侯。把《潍坊市普通高中低保孤残学生统计表》电子版以教学部为单位发送到huanarzhou@163.com。
潍坊中学德育处
2012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