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二 农历癸卯年二月廿三

关于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调查的通知

发布作者: 潍坊中学 发布时间:2012-02-21 00:00 浏览次数:

各教学部、班主任:

为进一步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确保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经研究,决定对全市基础教育阶段学生进行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摸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我校在校生,近期因特殊原因导致家庭经济陷入特困状态的。

(二)认定对象的界定标准。申请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需提供相关印证材料:

1、城镇低保家庭,需提供《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复印件。(含当年领取记录)

2、农村低保家庭,需提供《农村特困群众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复印件。(含当年领取记录)

3、因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需提供伤残证或家庭成员重大疾病病历等复印件)

4、家庭遭受自然灾害情况或突发意外事件,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相关证明原件);

5、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生活无着落的学生(提供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相关证明材料)。 

二、调查要求

各教学部、各学校在调查核实过程中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负责,确保提供的信息真实可靠。调查情况填入《潍坊市求助特困生核实跟踪信息采集表》,信息采集表中的调查人签字必须要求手写。教学部对提出申请的学生汇总后填写好《潍坊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汇总表》,把电子表发送到邮箱:huanarzhou@163.com.

三、报送时间

各教学部请将信息采集表收齐后于31日前以教学部为单位集中报送到德育处。再有德育处初审后,报送潍坊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终审。

 

 

                                     潍坊中学德育处

                                         2012221
版权所有©潍坊中学  鲁ICP备0500718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