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二
农历癸卯年二月廿三
根据国家和市里的相关政策我校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从 2007 年 9 月起至今,我校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认真组织实施,确保了每位应享受助学金的同学足额领取。为了杜绝出现班主任老师冒领困难学生助学金的现象,我校组织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一、我校的助学金工作是由德育处牵头,财务室发钱,教学部提供受助学生名单的办法。受助学生写好书面申请后,由班主任老师、班委和学生代表进行筛选,由教学部根据德育处分配的名额和金额最终确定受助学生的人数和救助金额,并把结果在每个教学部的教学楼前进行公示。接受全级部学生的监督,这样杜绝了班主任以助学金的名义做老好人,为好人情的现象。
二、德育处对教学部提供名单做最终审核后,把学生信息和学生提供的银行卡号汇总后交给财务室,再有财务室派专人到银行去划账发放,没出现过发放现金的情况。对没有身份证和银行卡的学生,由学生提供户口本复印件,学校财务室统一到银行去办理银行卡,有些因特殊原因没法办理银行卡的学生,再有德育处派专人找到受助学生本人,由学生本人提供其家长的银行卡号。在助学金发放的过程中遇到信息错误的时候,都是由德育处直接找到受助学生本人自己确认。尽管过程复杂,但却加大了助学金发放过的透明度。
经过与教学部主任和班主任的摸底调查以及采用抽样调查的方式回访受助学生的办法,没发现我校有冒领困难学生助学金的情况。
潍坊中学
2012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