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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山东省2018年夏季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作者: 潍坊中学 发布时间:2018-04-10 00:00 浏览次数:

         关于转发《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山东省2018年夏季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现将《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山东省2018年夏季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1821)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报名宣传工作

    报名工作是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次考试包括2017级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考试和2016级及以前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资格和工作要求均有新变化,参考人数多、时间长、任务复杂。县(市、区)招生考试办公室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广泛宣传,

认真做好报名准备、培训和组织实施工作。报名期间各县(市、区)须安排专人值班,并做好答疑工作,确保考试报名工作顺利进行,确保有考试意愿的考生不出现漏报问题。

二、认真做好信息核对工作

县(市、区)招生考试办公室要高度重视考籍信息核对环节。提醒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对考籍号、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照片等信息逐一认真核对;各高中学校要采取考生签字确认等措施加强信息核对工作,确保考生信息准确无误。未认真核对造成考籍信息不正确,影响正常参加考试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严格听力免试申报工作

一是严格按照我市报名工作日程申报。首先由考生个人提出申请,高中学校审核确认,由县(市、区)招生考试办公室汇总上报。二是严格公示时间。各县(市、区)招生考试办公室和高中学校要将具备外语听力考试免试资格考生名单在政务、校务公开栏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四、严格考点申报及考场混编工作

一是新增或新建、搬迁的考点学校需在申报考点之前由县市区招办向市招办提出验收申请,经验收,达到标准化考点要求的方可设置考点。二是根据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考场编排原则,各县市区须在普通高中之间混编考场,个别地处农村、远离县(市、区)政府所在地不具备混编条件的普通高中须单独提出申请。各县(市、区)招生考试办公室要充分考虑标准化考点情况及师生交通安全等问题,做好考场混编规划,按要求申报考点。

五、加强考区保密室建设

各县(市、区)招生考试办公室要根据本次考试对报名资格的新规定,充分测算考生科次数量,对照检查本考区现有保密室(考点试卷保管室)容量及设施、设备,如存在缺口,要及时提出改建、扩建申请,并积极筹措资金、合理安排建设工期,建成后须经市招生考试办公室验收合格方可使用,确保考试顺利实施。

六、做好成绩发布的宣传工作

本次考试成绩将于20188月下旬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公布,各县(市、区)招生考试办公室、各高中学校要做好成绩查询的宣传工作,保证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查询成绩。

 

附件:潍坊市2018年夏季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

重点工作备忘录

 

 

                  潍坊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2018316

 

 

 

附件

潍坊市2018年夏季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重点工作备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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