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验收原则
1.全程评价的原则。从高一年级到高三年级,进行跟踪式全程评价,注重在原有基础上的自我提高。
2.分类分层评价的原则。根据历史学科的特点、课程标准的要求、每个年级分层走班的情况以及教师所任教班级学生的发展水平有所差异的客观实际,以教学班为基础,进行分类分层评价,增强评价的针对性和导向性,尊重教学对象的差异性,以提高教师的教学积极性。
3.全面评价的原则。从教师的课堂教学效果与质量评价、期中与期末考试成绩、学生评价三方面进行,将定性模糊评价与定量精细评价相结合、奖惩性评价与发展性评价相结合,而不以学生的考试成绩作为评价教师的唯一标准。
4.民主评价的原则。新课程的理念是以人为本,在评价中就应以教师为本,改变过去那种评价者居高临下的姿态,多渠道、多方位的搜集信息,注重教师自我反省、自我评价,使评价者与被评价者处于平等地位,相互交流、沟通,实现教学质量评价的民主化。
5.科学评价的原则。评价方案的制定、评价指标及评价体系的设计、评价的组织实施,都应按评价活动本身的规律办事,确保评价的科学合理。教师评价应重结果,但更要重过程,是动态的形成性评价。教师的专业水平及工作状况很多方面难以量化。盲目量化,会失去评价的真实性与可靠性。可以采用量化评价与质性评价相结合,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评价方法。
二、验收方案的组成
本验收方案由课堂教学行为评价、教学结果评价、 学生评价、教师自我评价四部分组成,满分为100分。
三、验收的具体操作方法
1.课堂教学行为评价(40%)
课堂教学行为评价从学生行为、教师行为、教学效果三部分进行评分,总分100 分,按40%折合后计入总分。
潍坊中学历史课堂教学行为评分表 总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