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评价目的
用新的教育观念评价,建立符合素质教育思想的,有利于发挥教师主动性和创造性的发展性教师评价体系,充分发挥评价的导向和激励作用,帮助全体教师不断提升职业道德和专业水平,提高我校的教育教学质量。
二、考核评价原则
1、全面性原则:既重视教师业务水平的发展,也重视教师的职业道德修养和提高;既要评估教师的工作业绩,又要重视教师的工作过程;既要体现教师的群体协作,共性发展,又要尊重教师的工作环境和个体差异。
2、发展性原则:必须关注教师发展的要求,将教师的参与、变化和发展过程作为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使评价过程成为全体教师主动提高、终身发展的过程,也成为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过程。
3、多元性原则:评价主体要多元化,突出教师的主体地位,建立以教师自评为主,学校领导、同事、家长、学生共同参与,多向沟通的教师评价机制;评价方法、途径多样化,建立以校为本,以教研为基础的教师岗位工作评价方式,把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不以学生的考试成绩作为评价教师的唯一标准。
4、可行性原则:既体现评价目标的共性要求,又考虑到地域环境和学校条件的差异,探索有利于教师自评和他评的评价方法。
5、激励性原则:教师发展性评价要改变以往只注重横向比较的评价方式,注重教师自身发展的纵向比较,鼓励教师在不同阶段、不同基础的情况都能不断获取成功的体验,以形成自我发展的动力。
三、考核内容考核方式
(一)职业道德(15分)。
1、考核内容:包括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关爱学生、公正无私,求真务实、团结合作等几个方面。其中,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主要考察教师遵守《教师法》等职业道德规范、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等情况;爱岗敬业、为人师表主要考察教师对职业的认同感、敬业精神和事业心等情况;关爱学生主要考察教师对学生的态度、方式和责任心等情况;求真务实、团结协作主要考察教师的大局意识、与同事及家长的沟通、合作等情况。
2、考核方式:
(1)学生评教(5分):采用问卷调查方式,评价前应让学生了解评价目的、内容、过程、程序等,要信任学生,鼓励学生讲真话、实话。根据学生的满意度加1—5分。
(2)家长评教(5分):采用调查问卷方式,评价前要让家长了解评价目的、内容、过程、程序以及工具等,要信任家长,要正确引导家长客观、动态地评价教师,鼓励家长讲真话、实话。根据家长的满意度加1—5分。
(3)学校评价(5分):学校分年级成立评价小组,对所有教师的职业道德进行成绩评定,根据成绩加1—5分。
(4)扣分项目。
①体罚及变相体罚学生,视情况扣5—10分。
②从事有偿家教,视情况扣5—10分。
③强制及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教辅材料、书籍、报刊以谋私利,视情况扣5—10分。
④其他与教师身份不符的违规行为,视具体情况扣5—10分。
(二)工作量(15分)。
1、考核内容:包括课时工作量、管理工作量、出勤率3个二级指标。其中,管理工作量包括教师担任班主任、备课组长、工会组长等管理工作的工作量。
2、考核方式(分数累计最高15分)。
(1)课时工作量:教师个人周平均课时满8节得10分,每少一节扣0、5分,每多一节加0、5分。
(2)管理工作量:班主任老师,根据班级量化管理成绩,适当加1-3分;备课组长和教研组长,根据备课组考评成绩,适当加1-2分;工会组长和级部成员,根据所负责工作完成情况,适当加0、5—1分。
(3)出勤情况:不按时到岗、上课、值班,每缺勤一次扣1分;不按要求请假,每旷工一天扣2分,每误课1节扣2分;累计扣完15分为止。
(三)教学常规(15分)。
1、考核内容:包括教师备课和导学案设计(3分)、课堂教学(10分)、作业设计与批改(2分)等内容。
2、考核方式:
(1)教师备课和导学案设计考核(3分)。每学期检查两次,分别安排在期中和期末。教师填写教学常规自查上报表,将“导学案”和单元过关按顺序装订上交。学校成立有学校领导、教研组长、备课组长组成的教学常规检查小组,根据评价结果认定为优秀、良好、一般,分别对应评价分数3分、2分、1分,期中期末分数平均作为全学期分数。
(2)教师课堂教学评价
①听课(8分)。学校成立课堂教学评价小组,对所有教师的课堂教学情况进行成绩评定,根据成绩加1—8分。
②示范课、优质课等(2分)。本学期举行校级示范课、优质课、精品课加1分,举行市级及以上优质课加2分。
(3)作业设计与批改(2分)。每学期检查两次,分别安排在期中和期末。教师填写教学常规自查上报表,将学生作业本和教师批改记录按顺序装订上交。学校成立有学校领导、教研组长、备课组长组成的教学常规检查小组,根据评价结果认定为优秀、良好、一般,分别对应评价分数2分、1分、0.5分,期中期末分数平均作为全学期分数。
(四)专业发展(15分)。
1、考核内容:包括继续教育、发展成果、课程开发等。其中,发展成果考察教师撰写典型教育教学案例、教学随笔、反思案例、教学论文等情况;课程开发包括教师开发校本课程、开设第二课堂或选修课、举办讲座等情况。
2、考核方式
(1)继续教育(2分)。认真参加各级教育部门组织的培训,并获合格证书1次记1分,不按要求参加,每缺勤1次扣1分。
(2)发展成果(5分)。主要指发表于各级正式教学刊物和教育主管部门评选的论文(专业对口)、市级以上科研课题(以结题为准)、市教育局重大问题行动研究成果奖、教育教学管理(方法)创新奖、燎原奖、教育创新项目、金点子成功案例等。
(3)课程开发(8分):主持和参与校本课程开发每本加1-4分;每开设一门校本课程并达到规定课时加2-6分、经学校研究举办的正式讲座每次加2分。
(五)教学业绩(40分)。
1、考核内容:包括习惯养成、身心健康、合格率等3个二级指标;习惯养成包括学生在学习、行为等方面的习惯养成情况;身心健康包括学生心理健康水平、近视眼发病率、体育达标率等情况;合格率是指基于课程标准的学生学业成绩合格率。
2、考核方式。
(1)学生习惯养成10分:根据学生对教师在学生习惯养成方面的满意度调查,教师得0—10分;若学生在习惯养成方面出现问题,受学校通报以上处分,每出现1人次,班主任和指导教师扣0.5分,扣完为止。
(2)学生身心健康10分:学生体质健康达到85%,相关体育教师和班主任得5分,每提高1个百分点加1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减1分;若没有及时发现学生的重大心理问题,每出现1人次,班主任和指导教师扣2分,扣完为止。
(3)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合格率20分:根据学校上两年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确定基数(不同层次班级应区分);合格率达到基数得10分;合格率每超过基数1个百分点加1分,累计加满20分为止;合格率每低于基数1个百分点减1分,累计扣完10分为止。
(4)辅导学生参加奥赛、学科比赛、征文等有影响有意义的活动,并取得突出成绩,经过教师评价委员会的认定,适当加1—5分。。
四、评价的实施与方法
1、学校要成立教师工作评价领导小组,下设年级教师工作评价委员会,委员会由学校领导、管理干部、教师等人员组成,可吸收学生、家长代表参加。评价委员会的职责是组织实施评价,公示评价结果,负责申诉处理。
2、年级教师工作评价委员会根据评价的指标体系,对教师工作的各项评价分别进行综合折算,确定相应的等级,并通知教师本人,听取教师意见,受理教师本人的申诉与重新核实,反馈处理意见。《教师综合评价结果汇总表》以及《教师评价登记表》一式两份,一份留级部存档,一份报学校办公室。教师综合评价每学期进行一次。
3、教师综合评价结果分四个等级:85分及其以上为优秀,84分-76分为良好,75分-6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4、所有考核结果均由办公室记入学校教师评价数据库,以作为教师年度考核、聘任、职称晋升以及奖惩的依据。实行教学评价结果公示制度,学校在年度考核前,以适当的方式公示评价结果。
(1)教师综合评价为“优秀”等级者,年度考核方有资格评为“优秀”。
(2)教师综合评价为“不合格”等级者,年度考核不能被评为“良好”及以上等次。
(3)凡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教师,其上一年度教师综合评价结果必须在“良好”等级及以上。
(4)年度教学评价结果在“良好” 等级以下者不得从事更高年级的教学工作。出现严重教学事故一次,教师综合评价结果降级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