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二 农历癸卯年二月廿三

学生不携带管制刀具承诺书

发布作者: 潍坊中学 发布时间:2021-07-21 00:00 浏览次数:

为确保我校学生生命安全,维护学生健康成长,请各位家长履行监护人的责任,配合我校教育、监督、管理好您的孩子,在日常生活和学习中,不携带管制刀具进入校园或公共场所。请学生及家长签订本《学生不携带管制刀具承诺书》。

一、携带管制刀具的危害

学生携带管制刀具的危害性在于:一是由于玩耍而伤及自己或他人,构成犯罪。二是学生携带管制刀具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成为犯罪工具,危害公共安全。三是由于携带管制刀具助长了学生逞强好胜的心理,一旦与同学发生冲突,随身携带的管制刀具很可能成为实施犯罪的工具。禁止学生携带管制刀具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或伤害的需要。

二、刀具管制有关规定

(一)管制刀具的种类:(1)管制刀具:包括匕首、三棱刀(包括机械加工用的三棱刮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跳刀)以及其它相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2)无弹簧但有自锁装置的单刃、双刃刀;(3)形似匕首但长度超过匕首的单刃、双刃刀;(4)其它非学习所需刀具,包括水果刀、工艺刀等能够对人身造成伤害的刀具。

(二)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和处罚规定:(1)学生携带管制刀具,如果屡教不改,就构成《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所说的严重不良行为,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造成后果的,依法处理。(2)我国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对于非法携带管制刀具的人,即使其未造成任何后果,也要给予治安处罚。(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有关规定,非法携带管制刀具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非法携带管制刀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上述内容本人、本监护人已知情,已充分认清非法携带、持有管制刀具的危害性和违法性,本着对本人、学校、家庭、社会 负责的精神,为了净化校园治安环境,杜绝各类校园涉刀事件发生,共同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共建和谐校园:

本人承诺:决不携带管制刀具进入校园。

本监护人承诺:加强对被监护人的安全教育,决不允许被监护人携带管制刀具进入校园。若违反规定,愿意接受相关处罚。

本承诺书自家长、班主任、学生签字起有效。

举报电话:学校行政服务中心电话:8537723

校园安全服务中心电话:8536223 2604110

学生成长服务中心电话:8536220

班主任电话:            

 

保证人(签名):                       年级      

 

监护人(签名):           班主任(签名):         

(本承诺书一式两份,监护人持一份,学校存档一份)

                         

潍坊中学

2021年7月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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