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二
农历癸卯年二月廿三
团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是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团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从严治团的重要内容。按照团中央《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青发〔2016〕13号)和团市委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17年度团费收缴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上缴任务:
按照团市委要求,收取2017.06-2018.06学年度团费,仍按照原标准(1.2元/年/人)继续做好团费收缴工作。
二、上缴时间:
此次团费收缴一律采取银行汇款或其他转账方式,不收取现金。请各班团支书于2017年12月10日前,将本班所有团员所交团费收齐后以班为单位统一汇入潍坊银行账号:6223 9107 0570 6651(收款人:马国英),银行汇款保留回执单,手机或网银转账打印纸质凭证,并在回执单或凭证上面标注 “XXXX级XX班团费”,由团支书签字后连同团费收取明细表一起交文汇楼德育处205室留存。
三、有关要求:
请各班团支书认真对待,在规定时间内圆满完成本次团费收缴工作。
共青团潍坊中学委员会
2017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