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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潍坊中学第七届体育文化节暨民族团结运动会的通知

发布作者: 潍坊中学 发布时间:2012-10-24 00:00 浏览次数:
 

关于举办潍坊中学第七届体育文化节

暨民族团结运动会的通知

 

一、时间、地点:

2011年10月19日— 20日,在本校田径场举行。

二、参赛单位与分组:

参赛单位:高一教学部、高二教学部、新疆教学部分别以各班为单位参加比赛。

分组:丙组——高一教学部、新疆教学部预科一班、预科二班。

乙组——高二教学部、新疆教学部高一、一班、高一、二班。

三、报名人数及报名时间:

各单位报名男、女各报7人。每人限报2项,每项限报3人(不包括接力)。报名截止9月27日,不得弃权,已经报名不得更改。

四、竞赛项目:

男子组:100m、200m、400m、800m、1500m、3000m、110m跨栏、

4×100m接力(不得弃权)、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铁饼、标枪。

女子组:100m、200m、400m、800m、1500m、100m跨栏、4×100m接力(不得弃权)、跳高、跳远、铅球、铁饼、标枪。

五、运动员资格:

报名参赛队员,须为身体健康的本班学生。冒名顶替参赛者,发现并查实后取消其所有参赛资格、扣除本班一个最好名次,不得参加精神文明班级评选,并全校通报批评。

六、竞赛办法:

执行中国田协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

七、录取名次、计分及奖励办法:

   1、各单项分别录取前六名。不足六人(含6人)参赛的项目按实际报名人数减一录取。

2、各单项前六名,分别按7、5、4、3、2、1计分(接力加倍计分);打破学校纪录者,每项、每人次加5分。

3、奖励:团体按各单位运动员的名次得分总和,分别奖励乙组、丙组前八名,颁发奖状。如遇积分相等,则以获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如再相等,则以第二名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单项奖励前三名并发物质奖。团体成绩按照名次记入班级目标管理考核成绩中。

4、运动会期间,评选文明班级(评选标准通知另发)。

八、裁判员:

由学校统一选派。

九、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本规程解释权归学校德育处、体育教研室。

 

 

 

 

德育处 体育教研室

2012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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