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二 农历癸卯年二月廿三

做文明市民,创文明城市

发布作者: 潍坊中学 发布时间:2010-08-03 00:00 浏览次数:

 

潍坊市委、市政府提出创建国家级文明城市,市文明办向全市发起了“爱我潍坊,做文明市民”的活动号召。

把潍坊创建成国家文明城市,是关系到全市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潍坊长远发展的一件大事,是全市人民群众的共同愿望,它对于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优化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增强我市的综合竞争力、促进经济协调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创建文明城市,必须树立“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点滴做起,从现在做起”观念。广大市民进一步强化“人人都是城市主人,人人都是窗口形象,人人都是文明使者,人人都是投资环境”的意识,积极行动起来,共同关心、支持、参与“爱我潍坊,做文明市民”活动。每一个市民都要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革除陋习,树立新风,自觉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遵守《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潍坊市民文明公约》和《潍坊市市民“十不”行为规范》,自觉使用文明用语。积极参加各类社会公益活动。自觉摒弃不良生活习惯,养成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要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关系,正确处理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自觉关心社会、奉献社会,积极维护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要遵守社会公德,争做文明市民,要坚决反对破坏城市环境、损坏城市公物、扰乱城市秩序等一切不文明行为。要增强城市主人翁意识,充分发挥个人的聪明才智,积极向有关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群策群力。人人都来为巩固文明创建成果做贡献。只要大家真正把城市当作自己的家来爱惜,来建设,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就能形成合力;只要大家少讲一句不文明的话,少做一件不文明的事,就会少一份不文明的因素,城市的文明程度也就提高了一步,从而形成健康、文明、和谐的社会风尚。

文明创建是一个永无止境的过程。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只有更好,没有最好。我们要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的号召,开展好“爱我潍坊,做文明市民”活动,要以新的起点,以更高的标准,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把文明创建工作推向深入,努力塑造文明城市新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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